CEPA《货物贸易协议》 明年起原产香港货物进口内地零关税
发布日期:2018-12-20
        香港与内地12月14日在香港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的《货物贸易协议》。协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透过优化原产地规则的安排,原产香港的货物进口内地将全面享受零关税。
        协议签署仪式当日在香港特区政府总部举行。上午11时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等嘉宾的见证下,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傅自应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签署协议。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协议签订后,双方提前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推动CEPA升级的目标,把CEPA提升至一份更全面的现代化自由贸易框架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以及经济技术合作4个重要范畴。
  据介绍,协议梳理和更新CEPA下关于开放和便利货物贸易的承诺,将进一步提升CEPA下货物贸易的开放水平。自协议实施起,透过优化原产地规则的安排,原产香港的货物进口内地将全面享受零关税。协议在原有“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基础上,引入以产品在香港的附加价值为计算基础的一般性原产地规则(“一般规则”),容许当前未有“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产品,只要在符合“一般规则”的情况下,便可以零关税进口内地。
  协议亦确立便利贸易的原则,包括订明双方在有关范畴便利两地贸易、简化海关程序、提高有关措施透明度和加强双方合作等承诺,并订定有助加快货物通关的措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货物流动,以及提升粤港口岸通关能力和效率效益。
  傅自应表示,随着这次协议的签署,一个新的机制建立起来,将对未来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起到重要指导和促进作用。希望未来内地与香港可以在国家大发展战略下有更多合作机会与平台。
  陈茂波指出,CEPA一直是内地开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协议,也是内地和香港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CEPA升级是内地和香港经贸合作的一个里程碑,也是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委员会的其中一个重要成果。(文章来源:香港中国通讯社)
联系电话:+8610-66071057
Copyright 版权所有|京ICP备16029253号      北京网站建设金甲科技